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奉命惟谨 | 明 李东阳《先考赠少傅府君诰命碑阴记》:“东阳皆奉命惟谨。” |
| 绳之以法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| 妇人醇酒 | 语出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“秦数使反閒……公子(无忌)自知再以毁废,乃谢病不朝,与宾客为长夜饮,饮醇酒,多近妇女,日夜为乐者四岁,竟病酒卒。” |
| 斗方名士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回:“那一班斗方名士,结识了两个报馆主笔,天天弄些诗去登报,要借此博个诗翁的名色。” |
| 翩翩起舞 | 唐 李白《高句骊》:“翩翩舞广袖,似鸟海东来。” |
| 弦外之响 | 王国维《人间词话》四二:“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,惜不于意境上用力,故觉无言外之味,弦外之响。” |
| 刻骨铭心 | 唐 李白《上安州李长史书》:“深荷王公之德,铭刻心骨。” |
| 断断续续 |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34回:“只见水面上或一朵,或两瓣,断断续续,皆有桃花。” |
| 赶尽杀绝 | 明 许仲琳《封神演义》:“黄天禄上马,提枪出营,见余化曰:‘匹夫赶尽杀绝,但不知你可有造化受其功禄!’” |
| 不分青红皂白 | 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》三六:“文采觉得这末不分青红皂白就不大好。” |